2025年湖南外贸职院招生简章发布 专科名额及录取细则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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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湖南外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5年参考)

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为2025年高考生提供了详尽的招生信息。这份简章涵盖了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的招生要求、报考条件、调档比例以及专业录取规则等重要内容,为考生提供了全面了解学校招生政策的途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办学地点位于长沙市芙蓉北路望城区丁字湾街道外贸路1号。

第三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名称:湖南外贸职业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外贸职业学院由湖南省粮食学校和湖南省对外经济贸易学校合并成立,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500多人,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均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

第六条 学校招生类别:普通类、职高对口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

第十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共计4850人,其中普通招生计划2400人,单独招生计划2450人。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面向湖南、浙江、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江西等省份招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包括国际商务、商务外语、会计、电子商务、旅游、艺术等多个领域,具体专业及录取要求详见下表。

学院

专业

学制

学费标准

选科或文理要求

国际商务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国际商务

三年

35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市场营销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国际金融

三年

35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商务管理

三年

35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关务与外贸服务

三年

35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商务外语

商务英语

三年

352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应用日语

三年

352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应用韩语

三年

32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应用法语

三年

352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应用西班牙语

三年

352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会计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财富管理

三年

35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会计信息管理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跨境电子商务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三年

38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506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

三年

78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工业网络)

三年

78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软件技术(智能工业)

三年

78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旅游

旅游管理(国际旅游)

三年

506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国际酒店)

三年

506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空中乘务

三年

88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空中乘务(安检)

三年

88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艺术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

750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平面艺术设计)

三年

82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电商平面UI设计)

三年

82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文化创意与策划

(新媒体策划与运营)

三年

60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文化创意与策划

(新媒体采编与设计)

三年

60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三年

8250

不限科类、文理兼招

备注:1.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多退少补;所有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生源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为准。

2.根据用人单位招聘需求,空中乘务专业男士一般应在172-185cm;女生162-175cm;空中乘务(安检)专业男士一般应在170cm(含)以上;女生160cm(含)以上,请达不到条件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后续就业困难。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公平、公正、公开地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以省教育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准,按照规定批次时间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10%以内。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要求:对投档至我校的考生,原则上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录取。

第十八条 进档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因分数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二十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语种,只开设英语公共课。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录取无男女录取比例。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录取诚信有不良记录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奖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

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二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核。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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