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简章(2025年参考)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为2025年高考生提供了详尽的招生信息。这份简章涵盖了招生要求、报考条件、调档比例以及专业录取规则等重要内容,旨在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以规范招生工作。
第二条 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考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三条 本章程适用于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普通高考大专招生录取。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性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
第六条 学院代码:4153014619
第七条 校本部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万峰街1606号
第八条 上级主管部门:云南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招生章程、实施办法等。
第十一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宣传、咨询、录取和复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条件
第十三条 学院严格按照教育厅要求编制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并经上级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当年颁布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艺术类考生需通过美术类专业统考,获得相应层次的合格证。
第十六条 身体有残障的考生要求生活能够自理,重度智力障碍等疾病不在招生范围内。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招生录取采取远程异地录取,实行“招办执行,招生领导小组监督,学院负责”的工作原则。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按照考生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第二十条 退档原则: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退档,不服从专业调剂且所报专业志愿已录满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在接到录取考生名单后,向已录取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按照云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规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位,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为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十八条 招生咨询方式
(一)联系电话:0871-68223279 0871-65919710
(二)传真:0871-68223279
(三)网站:http://www.yntjzy.cn/
(四)电子邮箱:236357404@qq.com
二、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招生人数
以下表格展示了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在云南理科2024年的招生计划,为2025年高考生提供参考。
专业名 | 招生人数 | 一年学费 |
社区康复 | 20 | 5000 |
大数据与会计 | 31 | 5000 |
网络舆情监测 | 5 | 5000 |
电子商务 | 42 | 5000 |
艺术设计 | 11 | 5000 |
特殊教育 | 41 | 5000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40 | 5000 |
民族传统技艺 | 5 | 5000 |
书画艺术 | 13 | 5000 |
康复治疗技术 | 32 | 5000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20 | 5000 |
美容美体艺术 | 37 | 5000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24 | 5000 |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3 | 5000 |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 24 | 5000 |
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 | 26 | 5000 |
民航运输服务 | 26 | 5000 |
愿每一位2025年的高考生都能在云南特殊教育职业学院的招生简章中找到适合自己的专业,开启人生新篇章。祝愿你们前程似锦,梦想成真!